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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政策 、规划并组织实施 ,起草地方性法规 、市政府规章草案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 、流域 、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组织拟订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
(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牵头协调跨县 ( 市 、 区) 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 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 、预警工作 。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 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 纠纷 , 统筹协调重点区域 、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 。组织落实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 、排污许可证制度 , 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 完成情况 ,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 目标责任制 。
( 四) 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 ,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 五) 负责环境污染 防治的监督管理 。 拟订大气 、 水 、 土壤 、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 、恶奥 、固体废物 、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 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 , 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
( 六)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组织编制生态保 护规划 ,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 、 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 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 督执法 。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 、 湿地生态环境保护 、荒漠化防治 等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 监督生物技术环境 安全 , 牵头生物物种( 含遗传资源)工作 , 组织协调生物多样 性保护工作 。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
(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 ,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 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 , 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 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 八)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 。按国家 、省和市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 、规划 、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 九)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 。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 , 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温室气体减排监测、 应急监测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 、预警预测 , 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 。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
( 十)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负责市承担的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
(十一) 配合开展中央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建立健全市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 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工作 , 配合对县 ( 市 、区)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 、省 、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协调落实中央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
(十二) 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 负责跨区域 、流域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 。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
(十三) 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 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宜传教育计划 , 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
(十四) 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 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 , 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 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 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 , 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
(十五)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六) 职能转变 。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 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 全面落实大气 、水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构建政府为主导 、企业为主 体 、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 ,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保障全市生态安全 , 建设美丽黄冈 。
领导信息
邓中麟,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汪凇,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科。
周中元,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水生态环境科、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徐胜,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市辐射环境监督站。
涂佑章,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大气环境科。
唐国中,副局长:分管自然生态保护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熊平,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管法规科、土壤生态环境科、项目办。
汪峰,党组成员、省生态环境厅黄冈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分管政工科、离退休干部科、生态环境监测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潘金雄,党组成员:分管财务科、机关党办、机关纪委。
二级巡视员周秋英: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开展全面工作。
二级调研员童吉根:协助分管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四级调研员曹军莲:协助分管政工科、机关党办。
咨询电话:0713-12345 ,0713-8666888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永安路特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713-8666888、0713-866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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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7:00 ;
咨询电话:027-87167105;027-87861455(传真) 应急值班室:027-87167100 政务服务大厅:027-87167150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办公室(环委会办公室 、研究室) 。负责人:郭培高,联系方式:0713-8613242。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信息 、安全 、保密 、政务公开 、信息化等工作 。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政策 、 重大课题调研 。承担生态环境重大综合性文稿 、 重大政策建议起草工作 。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关 工作 。负责市环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