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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统筹机构编制资源,综合设置稍岗镇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扁平化管理。
1.综合设置5个党政工作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宣传、统战、信访、政策研究、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科协、保密、档案等工作)。
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党委做好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负责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掌握稍岗镇全方位情况并及时反馈,当好参谋;承办党政各种会议、文书档案管理;接待办理来信来访;管理党政印章做好保密工作;承办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协调部门关系;负责稍岗镇纪检、监察、宣传、统战、信访、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等具体工作;协调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科协等群团日常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的督导落实;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才、机构编制、人事、党建、党史等工作)。
主要职责是:负责稍岗镇党建、组织、人才、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组织人事关系管理、考评考核、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工作;对接做好上级组织、人才、机构编制、人事、党史等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负责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教育体育、科技、民政、残联、社会保障、优抚安置等工作)。
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管理稍岗镇教育体育、科技、卫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民间纠纷调解等工作;负责扶贫、双拥、优待、抚恤、弃婴收养、五保户供给、敬老院管理、残疾人帮扶、民政经费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村级组织建设,推动婚俗和殡葬改革,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社会服务,开展社会福利慈善活动;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综合指挥中心(挂应急管理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各网格事项,协调便民服务、综合执法、社会综合治理三个平台在内的各条块力量,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督、大数据分析研判、提供考核数据等;负责处置和反馈上级交办或村、网格上报的事项;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工作;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负责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交通运输事故等应急救援;负责本区域内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灾情上报、防治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执法办公室(挂综合执法大队牌子)(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市容卫生、市场管理、应急管理、文化旅游、建设、交通、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工作)。
主要职责是: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统筹综合执法平台和联合执法力量建设,推行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导和协调县级部门的派出执法机构,负责与派出执法机构的县级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负责稍岗镇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辖区内日常安全工作的处置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饮用水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地环境保护等工作,改善人居环境;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设置7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挂党群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是: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工作,将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合理设置窗口岗位,实现政务服务“一网办理、一站服务”;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定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制定和组织实施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辖区内综治方面事务性工作,协调、检查、督促稍岗镇的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加强网格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分析治安形势,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情况,提出对策;配合公安、司法、信访、民宗等部门加强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协助、指导和调处重大疑难的群众性矛盾和民间纠纷,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是:负责乡村振兴政策研究、人才培训等工作;负责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和各种惠农政策的落实提供服务和支持;负责农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指导种植业、畜牧、水利、水产、农机等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培训;负责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乡村规划建设中心(自然资源、村镇规划、村镇建设、住房、水电等工作)。
主要职责是:负责自然资源的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镇城镇建设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城镇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管理工作;
承担规范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乡村道路交通的规划、实施;负责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林木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危房改造、农村改厕,土地增减挂钩、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主要职责是:负责推动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负责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协调落实有关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负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村文化室的业务指导;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辖区内广播电视网络服务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宣传,促进社会文化发展;负责发展和扶持基层文化体育队伍,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是:负责退役军人来访来电的登记接待;负责退役军人诉求材料的受理、转办、交办、回访等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来访退役军人理性反映诉求;承办上级部门转交的退役军人有关事项转办、督办和上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协调村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项目中心(挂经济发展中心牌子)(经济运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发展改革、工信商贸、统计、审计、财政等工作)。
主要职责是:立足项目的整体性、综合性、系统性,全面工作项目化,负责党委、政府确立的各种项目的项目库建立、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考核论证、项目推进、项目运行、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等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管理辖区内工业、电商、贸易、招商引资、统计、审计等方面工作,加强对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发展外向型经济;负责稍岗镇所属集体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农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和有关数据的统计、编报工作;负责辖区内工农业产品品牌的开发,承担涉农产品龙头企业培育壮大;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财经法规方面的法律法规,编制稍岗镇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稍岗镇财政年度决算;负责稍岗镇各项财政收支的监督和管理;监管辖区内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370--412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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