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虞城县财政局

虞城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0--3122898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商丘市虞城县滨河路西段

办公时间:夏季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English website:数据未录入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虞城县财政局职能信息

虞城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职能转变。

(一)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县乡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乡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乡镇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三)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充分发挥财政杠杆撬动作用。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深化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统筹发挥政府采购等政策功能,综合运用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履行职责,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优化部门职能,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虞城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依法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落实相关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事业单位进人职责分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2.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拟订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建设维修、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处置提出初审意见,报县财政局审批。

虞城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督查、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综合股(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

(四)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提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分配的审核意见;提出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审核意见;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五)国库股。组织全县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政府债券发行、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

(六)地方政府债务股。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统计监测地方政府系统内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开展债务风险分析、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策措施和方案,指导全县债务风险化解和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日常管理,提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分配建议;组织指导政府债券项目的筛选和审核上报工作。

(七)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系统、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政法系统等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全县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八)教育体育事业股。承担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九)科技文化股。承担科技、宣传、文化广电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完善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由县财政局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管文化企业相关工作。

(十)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县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二)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涉农有关政策性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支持“三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十三)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四)工业股。承担工业信息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编工作,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收支项目建议,组织收取全县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落实企业财务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十五)服务贸易股。承担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公物拍卖企业资格年检有关工作。

(十六)地方金融股。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全县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普惠金融有关政策;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承担政府投资基金政策拟订等有关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负责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依法对需要出资人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建议。

(十七)基层财政管理股。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完善乡镇财政职能以及建立健全乡村政权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拟订全县乡镇财政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对各项惠农补贴和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发展财政投入进行监督管理。

(十八)税政条法股。按照授权提出税制改革、关税、进出口税收政策等建议方案;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研究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税工作;组织拟订我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

(十九)会计股。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二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拟订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计划和审批购置事项;负责集中统一处置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行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全县清产核资工作。

(二十一)政府采购办公室。拟订全县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标准;管理和监督全县政府采购活动;受理县直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

(二十二)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负责执行县级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非税收入预算的建议;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票据。

(二十三)财政监督办公室。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负责县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十四)预算绩效管理股。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组织协调全县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提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负责对县级部门和预算单位、乡镇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指导乡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十五)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本地救助基金的有关政策;负责救助基金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审核垫付申请并依法垫付救助资金,依法追偿垫付款;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救助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依规对基金办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二十六)债务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承担财政涉外经济合作与交流事务,承担财政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

虞城县财政局领导简介

商丘政务服务网入口
商丘政务服务网入口
商丘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造通用基础标准、业务运行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等四大体系,全力推动政务服务转型升级。 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审批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建设的通知》要求,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审批要素、审批流程、裁量准则、服。。。
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
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70--4128768

办公地址:商丘市虞城县城关镇街道;漓江大道与木兰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3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00-17:00。

虞城县人民政府
虞城县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70——4126066

办公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滨河路中段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8:00-12:00,14:30-17:30 ;

虞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虞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咨询电话:0370--4126688

办公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行政中心综合楼4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虞城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