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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工业及商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业及商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国际国内贸易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战略、方针、政策,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全县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际国内贸易发展战略、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以及我县国际国内贸易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商贸流通发展;拟定全县工业、商贸、信息和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二)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提出全县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发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初步审查工作。
(三)研究提出并指导全县流通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拟订全县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具体办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全县商品市场建设与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与重要生活资料的流通监督;贯彻执行国内贸易发展政策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指导意见;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拟定全县国内贸易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负责全县内外贸易商品的流通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和规范全县批发、零售、免税商店、饮食服务、商品展销、再生资源回收等商业和服务业;负责全县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申报补助等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五)提出和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解散工作与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审核国家和省规定的限额以上、限额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转报事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组织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六)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及专利发展规划,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布局和有限发展领域,组织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制定组织实施县级科技计划、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和措施。
(七)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向县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有关工作。
(八)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产业、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九)执行国家有关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及贸工、贸农、贸技结合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县进出口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对外贸易的通关、通检工作,负责全县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组织实施及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全县商务系统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汇总编报全县年度进出口计划指标,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全县进出口贸易统计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发展战略;负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本县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实施办法,承担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等职责;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企业实施海外投资;负责全县对外援助项目和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县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监督多边、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及捐赠。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高新技术出口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推进全县科技兴贸战略,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工作。
(十二)组织并指导全县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机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宏观指导,研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定中小企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规范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十四)组织制定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工业及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企业科技成果转换。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六)统筹推进除政府电子政务以外的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七)负责协调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通信企业、信息企业等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八)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九)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和指导全县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全国科技进步合格县考核,科技进步先进县的申报工作。
(二十)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政策;负责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的对接;承担全县民爆行业及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履约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磷化、盐业、食品、医药、包装等工业行业、蚕丝绸市场和医药储备管理,负责监控化学品生产许可;按有关规定对全县石油成品油、废旧物品回收、拍卖、典当、租赁、二手车交易与废旧汽车报废回收拆解和更新、家电维修、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和融资性担保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汽车和汽车配件市场秩序,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二)负责全县工业、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及电力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审批及电力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重要时段的限电预案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等工作;协调处理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电力行业发展规划,依法管理供电区域划分;负责办理省、州主管部门要求督办落实的执法案件及配合州主管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前置初审等工作。
(二十三)研究拟订全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维护公平竞争,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指导和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推动行业信用建设。
(二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县发改局与县科技经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县发改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科技经信局负责在县发改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县发改局会同县科技经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2.外商投资管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县发改局会同县科技经信局等部门拟订并联合发布。
3.境外投资管理。全县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由县发改局负责;县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县科技经信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军民融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建、综治信访、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办文办会、政务财务、督查督办及机关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业经济运行股(工业办)。负责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运行统计分析与调度监测工作;拟定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计划;监测调度、检查考评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和项目申报;指导企业品牌培育、信息体系建设及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工作;推进产信融合与交流合作;编制工业史志年鉴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监测,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企业节能减排及省州工业经济运行平台建设;负责县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行业管理股(政策法规办):负责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信访综治、维稳应急、政策法规宣传及行业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电力、民爆、家电维修、盐业、融资担保、石油成品油、废旧物品回收、拍卖、典当、租赁、旧机动车交易与老旧汽车报废回收拆解和更新等行政审批及监管执法;指导检查督促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参与行业系统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涉及企业负担的相关事宜;承接再生资源企业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对工业、商务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和打非治违工作;负责办理省、州主管部门要求督办落实的执法案件及承接州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负责行业环保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及石油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宣传贯彻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科技、工业及商务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与调研;参与全县电力行业发展规划工作。
(四)科贸股(电商办):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加强重大科技基础平台建设与管理,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负责组织申报基础研究、重点实验室和高新技术企业等项目,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科研项目攻关、技术创新计划和农业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并承担县政府科学技术奖励的日常工作。负责商贸市场和商贸物流体系建设,落实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项目申报和实施,扶持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做好商贸市场秩序投诉和协调处理。制定电子商务中长期规划,推动商贸企业信息化,推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等服务业发展,重点培育电商产业园、基地和企业,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负责执行外贸政策法规,做好进出口企业登记备案、年检申报、业务培训、经营权预审、进出口额、配额及许可证等申领管理;负责出口基地建设、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出口年审管理、进出口贸易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企业参加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及出口品牌的创建活动。拟订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及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和监测分析工作,申报管理实施信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参与相关技改投资项目审核工作;负责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软件产品登记等工作。
(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研究国家、省、州、县关于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全县更好地发展工业、商贸服务业提供科学有力的参考依据;研究制定工业经济和电子商务中长期规划和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企业员工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引导具备条件的服务机构进入服务平台签约,为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安全评估、环保评估、会计服务、财税服务、代理记账、网络服务、检验检测、体系认证、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不含诉讼费)等方面服务,并协助落实服务补贴券政策;指导县内企业注册登录使用省、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企业信息,开展线. 上咨询和线下业务洽谈,指导企业开展“线上”投融资、“线上”销售、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创业就业等各类服务;指导服务全县企业信息化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和企业信息网络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组织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政银企对接、校企合作、企业高级人才管理、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培训;协助中小微企业股改和并购重组等改革;开展企业回访和满意度调查,建立签约服务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协助完成经济运行数据统计、监测分析等工作;指导各项电子商务、商贸物流规划的实施、建设和管理,培育和完善现代流通体系;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重点培育电子园区、基地和企业,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做好电子商务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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