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川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利办发〔2019〕9号)精神,于2019年4月1日起设立利川市医疗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省、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及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报告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定点医药机构采购、使用国家、省、州谈判药品、招标药品及医用耗材品种,推进全市药品、医药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及支付管理办法,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监督、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股室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基金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协调交流。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和待遇保障政策;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参与拟订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发展规划,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提出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资金的分配计划,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三)医药服务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支付管理办法、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及结算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承担定点医药机构分级管理。
(四)医药价格股。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医疗保障普法教育等相关工作,负责改革相关事项的综合协调,承担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定点医药机构采购、使用国家、省谈判药品、招标药品及医用耗材品种,推进全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建立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五)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医疗保障智能化监管、数据化决策。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改革和基金监管办法的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医保经办服务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稽核、巡查工作,建立健全涉及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管措施。负责内部审计和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两定机构医保智能监控及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咨询电话:0718-8215388 值班传真:0718-8232236
办公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州建设服务中心北楼2楼 邮编:445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18-7289489 传 真:0718-7264222
办公地址:利川市政务服务中心11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18-7289985
办公地址:湖北省利川市清江大道254号利川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