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仙桃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仙桃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仙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市政府规章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市法治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九)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装备、设施、场所、警车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和“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咨询电话:0728—3490107
办公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中段(经信局8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28-8283073
办公地址:湖北省仙桃市沔洲大道中段(市民之家)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冬季)(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夏季)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27-87824897 ; 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87233599;信访接待室:87238519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路22号 邮 编:43007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30 夏令时: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咨询电话:0728-3491063
办公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特1号,市“四大家”主体办公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仙桃市司法局办公地址:仙桃市沙嘴街道办事处沔州大道中段9号仙桃行政中心(西)3号楼B栋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联系方式:0728-3222320负责人姓名:张致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