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综合处 法规税政处 预算处 国库处 行政政法处 教科文处 经济建设处 农业处 基层财政管理处(基层财政管理局) 社会保障处 企业处 商贸处 金融处(国际处) 会计处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绩效评价处) 监督检查处(监督检查局)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政治处(离退休干部处) 机关党委 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非税收入管理分局 预算编审中心 国库收付中心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投资管理分局 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信息中心 资产收益征收中心 市财政学校(含市财政干部培训中心) 市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
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2.参与起草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4.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监管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
7.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8.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等。
9.参与全市社会保障规章、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等。
10.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债务。
11.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按规定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27-65770000 传真号码: 027-6577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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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财政局办公室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499号 电 话 027-85775755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保密安全、信访等工作。研究全市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及财税政策的建议。承担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