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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卫健局贯仞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有关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浏、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型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ロ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オ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和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编制标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二)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十三)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指导制定并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四)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卫健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娄星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健局负责开展人ロ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ロ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健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规范性文件,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健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健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健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健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攻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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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 责 人:付月兵机构地址:娄星区黄泥路160号电 话:8312526主要职能: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决策方案,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访、后勤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