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第一条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娄底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66号)和《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娄办发〔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底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作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第三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负责落实国家房产政策。
(二)指导监督全市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管理工作,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管理和相关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三)指导、监督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等工作。牵头组织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
(四)负责住房保障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租住审核、备案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市本级国有直管公房产权、产籍、经营、修缮等工作。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商品房预售管理。
(六)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负责市本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八)指导和管理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拟订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从业人员及其执(从)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九)指导、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负责权限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房屋建筑工程及建筑物防雷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有关建筑行业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和危房管理,负责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有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十一)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参与编制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村庄、集镇建设和重点镇、示范镇、中心镇、特色镇、美丽乡村等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各类示范镇村、传统村落的评审推荐工作。指导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建筑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新标准。组织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和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有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工作。
(十四)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实施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负责对有关各类规划及其实施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指导地下空间开发的人民防空工作。
(十六)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演习演练。组织指导人防疏散地域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七)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的拟订和技术、质量管理,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和参与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应急救援服务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计划拟订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十九)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筑业各类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考核、发证及再教育等相关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娄底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划入原由市公安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职责;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相关行政强制权划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咨询电话:0738—8313924,0738-8227651
办公地址:娄底市湘中大道勤政街3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38-8227585
办公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勤政街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00。
咨询电话:0731-82212345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芙蓉南路与友谊路交叉口西北面,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院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31-88950016,传真:0731-88950136
办公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邮编:410116,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738)8312730
办公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50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夏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