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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 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实施办法,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实施办法,建立医保支付医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执行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并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I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并 监督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九)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45—2713099
办公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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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745-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5-2811055政府办值班室
办公地址:怀化市中方县荷花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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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休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45-2813588
办公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20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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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不区分冬夏季)
中方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负责人:杨荣 电话:0745-2811696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 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 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