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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4月,是鹤城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拟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拟定全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拟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拟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九)职能转变。区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45—2713099
办公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745)2233372
办公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14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0745-2264777,投诉举报电话:0745-2338221。
办公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船林路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怀化市鹤城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地址:鹤城区金海路69号行政中心综合楼3楼 股室长:金玲 (暂定) 电话:0745-229877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