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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怀发〔2015〕7号)和《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怀委〔2015〕8号),设立怀化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整合的职责
1. 整合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职责。
2. 划入原市园林处承担的行政职能。
3. 增加配合“智慧怀化”数字城市平台建设,牵头组织数字城管系统建设的职责。
4. 将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行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调整至市交通运输局。
5. 将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调整至鹤城区。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给排水、污水处理、户外广告、公园、城市照明设施、城市垃圾集中处置、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等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考核监督与绩效评价;负责对县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受理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三)负责“智慧怀化”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县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置和垃圾处理场的管理。
(五)负责移交给市本级的(不含鹤城区、怀化经开区管辖的范围)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路、路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系统的管理、执法和维护工作;负责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的一般性改造和扩建工作;负责城市主次干道(包括人行道)因实际和维护需要的临时占用、挖掘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下管网设施的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城区市政工程设施规划、计划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
(六)负责移交给市本级管辖(不含鹤城区、怀化经开区管辖范围)的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公园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城市雕塑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具体承办古树名木的移植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
(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供水(含二次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城区供水企业的水质监测和指导,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工作。
(八)负责市本级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和执法工作。
(九)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本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其职权如下:
1.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4.行使户外广告设置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建立城市规划区违法建筑查处信息系统和考核机制,负责对违法建筑查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
(十一)负责编制城市市政维护管理方面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申报工作。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及其它专项资金,检查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依据界定的职能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各项规费及有关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
(十二)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城市管理行业的科技推广应用以及重大技术的引进、创新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另根据怀化市委办、市政府办[2015]4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行政执法和环卫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责权统一”的原则,将市本级管理的城市行政执法、环境卫生、渣土执法、控违拆违等相关管理职责下放鹤城区。具体内容如下:1、将市本级履行的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城区渣土管理职能下放鹤城区;2、将市本级履行的城市道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环卫设施维护,城区农贸市场的环卫保洁、经营秩序管理,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城区制煤场管理,临街门面装修、小区物业装修管理,限时夜市、马路市场、摊担的布点、准入、考核,“门前三包”管理等事权下放鹤城区;3、将市本级履行的城区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交通秩序管理职能下放鹤城区。
咨询电话:0745-2723909
办公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07-01~09-30)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6-30)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负责人:舒国华电话:0745-2370800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信访、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新闻宣传、综合调研、安全保卫、公务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