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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1月,江永县人民政府设置民教科;1950年元月,民教科分别设置民政科、教育科;1950年10月,改教育科为文教科;1979年12月,撤销文教科,成立江永县革命委员会教育局;1980年5月,改名为江永县人民政府教育局;1986年6月,撤销江永县人民政府教育局,成立江永县教育委员会;2002年3月顺应机构改革的需要,将江永县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江永县教育局。现有内设行政股室8个、事业股室8个、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67个,现有在编干部职工72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执行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专业设置工作。
(五)统筹指导全县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七)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八)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九)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类教师资格标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编制标准;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培养培训工作;统筹指导新教师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奖惩管理和新教师的转正定级工作;承办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教师编制内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调配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县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统筹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现代教育技术、电化教学、实验教学和教学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及勤工俭学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8个:中共永州市江永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审计股、基建股、基础教育股、教育督导股、行政审批股
下属单位:
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江永县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江永县招生考试中心
机关事业单位8个:江永县教育工会、江永县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办公室、江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永县勤工俭学管理站、江永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江永县教育局机关事务室、江永县教育局法制室、江永县教育局基层党建办公室
中小学校28所和中心幼儿园15所:具体名单(略)
咨询电话:0746-8211580
办公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银象路159号 邮编: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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