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法规信访科、监察室)。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负责文电、公务、机要、档案、后勤、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人事和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调查研究;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及赔偿工作;参与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与处理;对本局各种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审核;负责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制定全市环保宣传教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环保宣传计划,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环保宣传活动;组织实施“绿色创建”活动;负责全市环境信息管理、信息网络沟通和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负责环境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和协调和重大污染事故的调查应急处理;受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等级、审理等项工作。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风、政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受理对本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本机关和下属单位检查、监督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并按职务权限范围提出处理意见或作为处分决定;受理本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党组织、行政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单位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污染防治科(总量控制科)。负责组织拟定全市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化学品、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规划、规范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拟定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意见;负责污染防治工程涉及、施工单位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大气污染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防治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环境功能区划;负责贯彻实施蓝天工程的组织协调,加强对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评估考核,调度、报送、通报有关情况。
拟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总量控制计划;考核总量减排情况;承担全市环境统计和污染源动态更新工作;承担全市污染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承担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工作。
承担全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相关职业资格;参与调查处理市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
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综合性环境功能区划及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参与制定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提出新建和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申报建议;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工作、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协调和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农村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优美城镇和生态文明社区创建工作;负责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对外交流于合作工作。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科技政策和环境标准;负责拟定全市环境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和实施技术师范工程;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于环保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资质认可;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核与辐射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参与全市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全市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射线装置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的开发、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中的污染防治以及放射源退役后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监督管理。
承担全市固废和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固废和医疗废物处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储和集中处置工作。
下属实业单位
(一)保留义马市环境监察大队,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6名,其中队长1名(高配为副科级),副队长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不变。
(二)保留义马市环境监测站,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6名,其中站长1名(高配为副科级),副站长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职责不变。
(三)保留义马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职责不变。
(四)保留义马市环境监控中心,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职责不变。
其他事项
(一)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完成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减碳等工作任务。
(二)水污染防治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市水利局负责对水资源保护。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感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咨询电话:0398-5868917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义马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398-583110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义马市银杏路街道西段号政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电话:(0398)5832212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义马市千秋路1号院 邮政编码∶4724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