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纲要。
(二)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
(三)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负责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
(五)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订中央、省、市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备案、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
(六)拟订全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方案,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指导工作。
(七)统筹协调行业扶贫工作,动员组织推动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
(八)指导全县产业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落实上级产业扶贫政策落实措施;协同推进科技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金融扶贫工作。
(九)负责组织指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干部培训和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十)指导全县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十一)参与开展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股。负责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财务、人事、综合业务文秘等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规划开发股。负责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区域性、专项性规划的评估、调整;负责指导全县各级扶贫项目库建设、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指导推进产业扶贫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总结推广产业扶贫典型经验做法;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革命老区扶贫工作。
(三)行业扶贫股。负责全县行业扶贫工作;统筹协调行业部门制定脱贫攻坚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协调推动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和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协助做好行业部门的考核工作。
(四)社会扶贫股。负责全县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扶贫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定点扶贫、结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负责受理基层群众咨询服务、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处理;负责国家、省、市扶贫办及有关部门转交举报投诉事项的查处和反馈工作。
(五)宣传教育股。负责扶贫宣传、政策解读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发掘、报道扶贫领域先进人物和典型做法;负责组织指导全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六)督查巡查股。负责全县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巡查组的日常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制定督查巡查方案、组织开展督查巡查,通报督查巡查结果;负责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核查评估等相关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渑池县扶贫开发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