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有关招商引资的政策,协调、管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奖励、认定办法。牵头组织全市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宣传、发动。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改善投资环境。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相关的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对外开放战略和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战略,协调经济对外开放布局。拟订并实施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
(四)负责按规定承担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推进流通标准化、信息化。
(五)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培育消费平台。促进全市流通产业促进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商品价格,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本市加油站和全市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培育老字号、商业特色街等商贸品牌。
(六)拟订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督导全市商务领域监管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七)统筹国内贸易流通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发展。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和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和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规划。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结构优化升级。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九)负责进出口管理和促进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按权限管理进出口配额。负责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管理。
(十)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完善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十一)负责国际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工作。指导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和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指导国际服务外包工作,推动国际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推进技术进出口及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出口。
(十二)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考核、统计监测。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指导外商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管理。
(十三)负责全市各类市级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相关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四)负责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等监督管理。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及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境外投资管理。负责指导境外枢纽项目和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按职责分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处置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
(十五)负责电子商务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等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开展电子商务行业运行监测等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网络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2.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舆情监测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卫生健康、安全保卫和平安建设工作。编报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申报管理国家有关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进出口企业补助资金等;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的稽核工作;承担有关商务指标统计汇总工作;承担全市经贸团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和有关手续的审批、申报和相关监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投资促进科。研究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依法对外商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市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有关招商引资的政策,协调、管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奖励、认定办法;牵头组织全市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宣传、发动;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督促各单位改善投资环境;负责会展业发展统筹规划、综合协调、规范管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协助邀请重要来宾。
(四)商业发展科。拟订市场运行、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政策。拟订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政策,推动消费平台培育、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拟订全市加油站(点)和全市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承担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与管理;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指导中小商贸企业服务与发展;拟订实施并组织全市物流转型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市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态发展;组织开展内贸行业统计和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及预测预警;牵头本系统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培育老字号、商业街等商贸品牌。
(五)外贸服务科。拟订并实施全市对外贸易的发展政策,监测分析外贸进出口运行状况;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参与审核、申报中央及省、市外贸专项资金安排;承担货物进口和加工贸易促进工作;负责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按权限承担进出口商品配额,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与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等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对外贸易纠纷;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
(六)电子商务科。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产业基地,扶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负责推进相关领域的电商应用和创新。推进新型贸易中心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运行监测和综合评价。
(七)市场秩序科 (灵宝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流通领域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市商务领域市场监管机构、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受理、依法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业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大案要案;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内资直销、汽车、旧货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工作,依法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管理;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