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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财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灵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灵宝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乡镇、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居民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研究全市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七)依法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八)负责对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九)依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评价与监督。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十二)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四)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十五)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落实相关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内设机构及职责
灵宝市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办、档案、信息工作等,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门户网站建设、舆情应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安全、财务、车辆管理、综合治理、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参与相关会议组织及机关其他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0398-8869952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灵宝市金城大道与尹溪路交叉口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电话:0398-8869682
办公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金城大道1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