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落实关于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改革政策和企业改制方案;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拟订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鍵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市两院院士的培育和支持工作,承担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四)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协调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对口部门和本省、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申报国家、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内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高科技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工作,推进重大科技装备国产化;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
(七)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与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的能源节约促进措施;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新技术和新能源推广应用。
(八)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区域科技创新规划与建设工作;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负责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据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负责拟定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治金、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规划和措施,实施行业管理及发展绿色食品的建议,加强对我市涉及《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相关单位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职责。
(十三)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全市盐行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全市黄金工业行业管理、产业发展,黄金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调控,企业技术改造、科研和技术管理等职责。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综合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2、政策法规与产业政策科
3、规划与对外交流合作科
4、运行监测协调科
5、原材料装备和消费品工业科
6、高新技术和节能利用科
7、信息化和电子工业科
8、科技综合管理科
9、科技人才合作科
10、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11、民营经济管理办公室
12、人事财务科
13、黄金工业管理科
下属事业单位
灵宝市黄金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
具体职责:承担全市黄金产业“一带一路”走出去相关工作;承担全市黄金行业对外交流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黄金企业年度经济目标相关报表编制上报工作;配合处理黄金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灵宝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