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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湖政办【2010】20号文件(三定方案)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是负责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区的统计规划、统计制度;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全区统计规范性文件。
二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三是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是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名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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