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人防办是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区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受区政府和区人武部双重领导,主管全区人民防空工作。
2008年区人防办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国家、省、市人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实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为主线,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方针,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圆满完成市、区人防业务目标任务为重点,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己任,认真落实各项各项措施,广泛开展人防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推动我区人防事业健康发展。目前,我区人防基础建设初具规模,实名编制了区、街道办事处防空指挥机构,明确了各组成单位的职责任务,城区、街道办两级防空袭预案编制细化到位。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二)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人民防空战备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人防工程建设计划。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进行管理。
(四)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拟订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并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对人防通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实施人防通信建设;负责有关的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报废审核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战时人口疏散计划及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
(六)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监督检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
(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八)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加强人民防空国有资产清理、产权登记和管理工作。
(九)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战时人口疏散计划和各项保障方案,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疏散基地建设。
(十)协调建立人民防空指挥机构、完善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方案;组织传递和发放防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口与战备物资的疏散和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一)完成区政府、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