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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审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间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向区政府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況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通报审计情況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区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情況、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委区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区政府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货款项目。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区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在全区审计领域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参与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区审计局内设4个股室。
(一)办公室(中共漯河市召陵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党建工作股)。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财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宣传、信访,行政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管理、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管理、考核、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处理中共漯河市召陵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法规股(经济责任审计股)
承担区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或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审计工作规划,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全区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督查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和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工作:参与研究重大政策,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三) 财经股
负责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延伸审计区级预算单位,拟订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镇政府财政决算审计;负责区政府主管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全区地方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工作;负责对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和区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审计工作;负债对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 行政事业股
负责对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监督和综合分析研究;负责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有关区级投资、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实时在线联网审计和大数据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机构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事业单位及职责
根据中共漯河市召陵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召编[2020]83号),区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3个。
(一)漯河市召陵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科员级。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主要任务:协助局相关股室对区政府投资或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对政府采取委托建设、回购等模式进行需由政府承担相应责任或费用的内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对上述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概算执行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执行进行审计;对建设项目中有关的建设、勘探、设计、施工、采购、供货等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财务收支和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或调查;参与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对招投标和标底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组织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绩效审计;协助局相关股室编制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按计划组织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委托审计项目招标和对委托审计项目进行管理,制定有关委托审计工作规范;加强社会中介人员工作的督导,依法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政府资审计业务资料进行核查,确保审计质量。
(二)漯河市召陵区大数据审计中心
漯河市召陵区审计服务中心更名为漯河市召陵区大数据审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科员级。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主要任务:负责审计大数据系统建设、应用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为运用大数据开展审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
(三)漯河市召陵区乡村审计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科员级。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主要任务:受区审计局委托对乡村两级落实中央重大政策措施等情况进行审计;对乡镇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对政收支进行审计;对乡镇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村集体资金资产及公共资金项目进行审计;受有关部门委托对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区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