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对国务院、省、市、区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传达贯彻、督促落实,并及时反馈给区长、副区长。
二、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组织有关调研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搜集、处理、传递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批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定。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协调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负责区政府文电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政府部门和乡镇的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文秘工作。
七、受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执法的检查、监督工作。
八、负责撰写《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区领导的会议讲话稿等综合文字材料。
九、负责区政府党组、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印章管理使用,负责办理出具介绍信、证明等事务。
十、负责起草、审核、修改、校对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上报的文件,并及时做好印发工作。
十一、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情况。
十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和大型集会、节日庆典活动的组织。
十三、负责组织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四、负责区政府机关的值班工作及内外宾的接待。
十五、负责区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环境绿化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完成区长、副区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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