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对辖区内的地区性、社区性和群众性工作负总责。承担辖区内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的职能。
(3)负责居民区、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4)配合市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
(5)制定本街道社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发动居民和驻地单位进行社区建设、协调区域内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辖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6)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7)指导各村(居)工作,理顺各种关系;保障各村(居)依法自治;加强对各村(居)两委班子的业务培训,及时向上级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8)负责对辖区居民、外来人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9)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知识。
(10)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11)制定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双拥共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优抚、社会救济、孤老户的审批赡养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13)研究制定本辖区计划生育规划,督促落实节育措施。
咨询电话:0374-2076811
办公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99正北方向18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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