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研究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实施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全市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措施,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执行国家省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贸易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我市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全市在境内外各类招商活动;负责全市招商网络建设,建立全市招商项目库和客商名录库;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产业集聚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我市对外经济合作办法,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国家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制定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负责我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参加以河南省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三)负责局属单位的管理和市直商务领域商协会的业务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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