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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河南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进行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省、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妇女儿童、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级各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县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于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初审和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统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和收发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事项;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制定全县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研究全县统计体制改革和统计工作发展规划;起草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担统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
(二)国民经济综合和能源统计股
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参与对乡镇经济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组织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
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文化产业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环境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县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工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预测和分析。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财经贸易统计股
组织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和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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