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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职能转变。
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切实加大生态系统建设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建设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和建设,构建统一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
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咨询电话:(0393)6221182
办公地址:南乐县城关镇光明南路211号县政府办公楼2313室 邮政编码:457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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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8:00—12:00,15:00—18:30 冬季8:00—12:00,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