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秘、文电、信息、宣传、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等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工业系统及局机关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
(二)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日常运行;搞好统计分析,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年度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工业经济调控措施,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发展建立服务制度,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承担工业煤、电、油、运的应急管理及统一协调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防汛工作。
(三)行业管理股。承担钢铁、有色、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和整顿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全县煤炭市场的运销和监管工作。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工艺美术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和县级药品储备管理等工作。承担通用机械、石油装备、汽车挂车及配件、矿用设备、制动器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四)产业规划股(工业项目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建议,提出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县工业、信息化的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全县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五)信息科技股。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县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材料的开发和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推广应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承担组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六)中小企业股(机制创新股)。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信用担保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建议,拓宽融资渠道;协调中小企业享受政府贴息贷款政策的落实;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监督资金的使用管理;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风险投资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企业发展;指导和推动各类企业区域性经济合作、专业化协作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担保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初审和监督;监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运作,协调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企业减负和厂务、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工业企业有关信访工作。
研究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工业企业实施战略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促进各类企业加强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