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市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落实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牵头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等。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统筹安排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金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统筹安排中央、省、市预算内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市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省委托对中央、省在张投资项目的概算核定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贯彻落实西部开发、中部崛起、湘西地区以及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统筹实施武陵山片区及老少边贫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以工代赈等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政策措施,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并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产业集群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凤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四)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金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粮食市场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战略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十七)组织实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相关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重大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强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咨询电话:0744-8281903
办公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618号市政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10月01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7月01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咨询电话:0731-89991099 传 真:0731-89991018
办公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 邮 编:410004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744-12345;0744-8382201
办公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南庄路2号 邮 编:427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覃莎 0744-8222747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监管委属单位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