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信息
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发〔2015〕3号)和《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张发〔2015〕4号),设立张家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既是张家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
一、职能转变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三)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
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新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民防空安全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及年度活动;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班子。
(六)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推广、应用人民防空科学技术成果。
(八)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指挥平台、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张家界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法制行政审批科)
负责文电、会务、文件起草、机要、保密、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综合统计、档案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宣传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计划、管理,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工作,对全市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战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市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协调实施人民防空经费、物资保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承办协助管理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的有关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协调防空袭斗争中伤员救护安置、烈士善后及防空队伍干部补充、配备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管理、政府合同管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及其证书、证件等统一发放工作,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动态管理和审批程序及流程的规范管理工作;承担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
(二)指挥通信科
组织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的拟订(修订)并督促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经济目标进行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全市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指导、管理市级人民防空指挥和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业务建设;指导全市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和人民防空安全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及年度活动;组织实施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组织推广应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科技成果。战时协助领导机关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信畅通。
(三)工程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承办省管建筑工程项目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竣工验收的审核工作;承办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及防空警报通信设施和人防工程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制定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推广应用人民防空工程科技成果;审查人民防空部门工程建设预决算;负责非经营性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平战结合情况综合统计和分析;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人民防空行政性规费征收工作职责。战时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计划实施和恢复损毁人民防空工程。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含纪检监察负责人)。
机关后勤服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暂维持现状,人员只出不进,空编核销。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张家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