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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

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发布时间:2022-11-18

官网: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WsHia7dguQX2eM19og602nw&areacode=430801000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办公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永定大道558号 邮编:427000

联系电话:0744-829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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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职能信息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张家界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张发〔2019〕2号)要求,我局于2019年1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

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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