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或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的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1. 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党委、政府、人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政协委员联络相关工作;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政务公开、督查考核等工作; 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党建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镇、村、“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等工作; 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3. 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一、二、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统计等工作; 负责农业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 指导农村经济发展; 指导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 负责做好辖区内工商企业的服务工作, 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 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 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4.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 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5. 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关工作; 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 指导村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负责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做好辖区内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工作。
6. 村镇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内住房保障、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内房 屋拆迁和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主要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 做好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工作。
事业单位及职责
1. 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文化、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 工作; 负责对接县级便民服务中心, 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 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村庄便 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等工作, 管理、协调综 治工作平台。
3.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 牧、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4. 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 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 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 打通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最后一公里”。
5.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要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体 育活动; 负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 施, 指导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志愿服务站开展工作。
咨询电话:0372-6205859
办公地址:汤阴县长虹路东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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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5:00:00-18:00:00; 冬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4:30:00-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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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372)6213151
办公地址:安阳市汤阴县人民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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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