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安阳市、林州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三)负责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四)负责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河湖坑塘管理工作。
(六)负责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户外广告、报刊亭、商亭、门店牌匿的设置、审批和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城市交通管理方面公共停车场的审批、管理和机动车在城市道路的停车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自行车管理。
(八)负责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部分工作。主要包括:负责对社会生活噪音、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在人口集中区域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等违法行为进行管理、行政处罚工作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九)负责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城市管理方面的城市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
(十)负责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水务管理方面对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占压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建筑渣土管理和行政处罚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工作。
(十二)负责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的日常管理。
(十三)负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工作,并监督其数据结果的落实情况。
(十四)负责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维护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活动的治安秩序,依法制止、打击妨碍城市管理工作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处理。
(十五)负责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违法案件的查处;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设置户外广告、报刊亭、商亭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推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和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十六)承担林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食品摊贩监管执法职责分工。林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推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工作。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推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查处职责分工。林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和监督职责。
3.与林州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城镇燃气由林州市城市管理局监管,城镇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由林州市应急管理局管理。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信访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后勤、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党建办公室)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经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负责本系统建设、管理资金计划的具体落实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预决算执行和审查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和督查科(审批服务科)
参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制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标准的制定和争议事项协调、界定;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程序以及案件、卷宗的指导、监督、管理、检查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法律顾问事务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等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证件、标识的审验、发放等工作;负责推进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等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具体承办行政审批事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队伍作风进行督查、督导。
(四)城市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
负责承办林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单位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市容环境卫生、门头牌园、户外广告、报刊亭、商亭、本系统承担的环境保护等管理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河湖坑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城市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停车场、公共自行车的审批、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考核评比、重大迎检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与公安机关工作协调,落实公安民警与综合执法队员的联合执法巡逻机制;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监管和违法停车系统建设、管理和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
咨询电话:0372—6166176; 0372-6166191
办公地址:安阳市林州市学院路与红旗渠大道交叉路口西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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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372-6166555
办公地址:河南省林州市红旗渠大道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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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