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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北关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拟定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按照区级职能和上级授权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贯彻执行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五)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六)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七)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八)负责上级安排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规划勘察及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监管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九)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矿业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保护和监督工作。
(十)承担全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管理区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十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及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十四)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六)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七)负责督促落实林地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督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区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八)监督管理林业中央、省级、市级拨付我区的资金、区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中央、省级、市级、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九)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或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省、自然资源部门工作安排,对各街道(园区、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测绘等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违法案件。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测绘执法工作及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安阳市北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
2.安阳市北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水果行业管理,承担水果生产管理及水果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花卉行业管理。会同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强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双方检疫结果互相认可,避免重复检验。
机构设置
(一)区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自然资源管理股(审批服务股)
3、林业管理股
4、法规监察信访股
(二)区自然资源局所属下列事业单位:
1、自然资源监察大队
2、土地资源储备中心
3、柏庄镇自然资源所
4、彰北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所
5、彰东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所
6、民航路街道自然资源
咨询电话:0372-2263616
办公地址:安阳市解放大道174号(解放大道与县中街交叉口东北角)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
咨询电话:0372-2263851
办公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盘庚街西段138号院(滨河路口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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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372)3363801
办公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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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