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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财政局

郏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515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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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平顶山市郏县行政路15号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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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财政局职能信息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县与乡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岀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七)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集中统一履行县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国有资产、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和其他经营类企业的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相关管理工作。

(八)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贯彻落实各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全县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落实相关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四)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财税、政府采购的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

(十五)指导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十六)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相关政策,拟订有关制度,依法对乡镇(街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七)建立和完善全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负责对所监管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八)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等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十九)参与拟订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监督执行。

(二十)围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

(二十一)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标准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的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的职责分工。中共郏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2.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郏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接受郏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承担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及资产处置的具体工作;按规定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和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拟订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县直机关政策性职工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工作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建设维修、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处置提出初审意见,报郏县财政局审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网络建设、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组、局领导班子决议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单位行政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年度重要调研课题的组织实施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和研究性文稿;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机关组织建设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预算股。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办理县级财政与上下级财政间结算事项,批复乡镇(街道)财政决算;提出地方政府债限额和债券资金分配的审核意见;提出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审核意见;负责全县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四)债务管理股。负责地方债务管理有关工作;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统计监测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开展债务风险分析、评估、预警工作;组织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策措施和方案,指导全县债务风险化解和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日常管理,提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分配建议;负责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计划制定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承担财政涉外经济合作与交流事务;承担财政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

(五)国库股。组织全县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负责国库资会运行管理: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承担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六)行政群团股。承担行政、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

(七)政法股。承担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政法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八)教育文化广电股。承担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九)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县本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全县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涉农有关专项资金、政策性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扶贫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

(十一)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承担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

(十二)综合股(税政条法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研究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负责拟订税源经济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税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制度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相关工作;承担体育彩票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法律事务;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

(十三)企业股。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县本级囯有资本经营预算初编工作,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收支项目建议,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承担全县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十四)金融贸易股。承担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普惠金融有关政策、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政府投资基金政策和有关工作。

(十五)会计股。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管理全县会计从业资格;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指导全县会计电算化、信息化工作。

(十六)资产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拟订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计划和审批购置事项;负责集中统一处置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行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本级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有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全县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综合性业务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及体制改革、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等重大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法律事务;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任免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探索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主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组织对所监管企业的投资效果进行后评价;组织推动所监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实施品牌战略;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牵头实施所监管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方案和国有资本出资企业的组建方案,对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股东代表的工作方案;承担所出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关闭破产有关工作;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和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规定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建立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完善职工福利保障体系;落实国有资本运作相关制度规范,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増值;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的意见、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对外担保及发债方案;负责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委换届工作;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信访维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就业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十七)财政监督股(预算绩效管理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代理记账机构、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负责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组织协调县本级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提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负责对县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乡镇(街道)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指导乡镇(街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郏县财政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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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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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75-7068399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郏县迎宾大道与行政路交叉路口北侧(中央名郡西南侧约5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夏季每天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每天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郏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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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75)5161058

办公地址:河南省郏县西大街66号; 邮政编码:467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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