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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教育体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教育局班子成员9人。局机关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08人,局机关设办公室、基础教育中心、职成股、教师教育股、人事股、计财股、审计股、体工办、民办教育股、勤管站、综治办、保健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生考试中心办公室、体彩站、教育技术中心等16个职能股室,并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会。
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地方性的教育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制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和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统筹管理全市各种所有制力量举办的初等、中等学历教育,综合管理和指导各层次的非学历培训和学前教育、教学等工作,主管全市招生考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教育经费、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推进依法行政,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本系统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
(七)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和学校编制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业水平考试以及教育所负担的其他社会考试工作;负责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学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学籍、学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等学校招生计划。
(九)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十)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工作。
(十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察和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校办企业推广新技术、开发新项目。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30-5244006
办公地址:汨罗市团山循环产业园西幢政务大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3月31日):上午 09:00~11:4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4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1:40,下午 13:30~17:00;
咨询电话:0730-5242101
办公地址: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3月31日):上午 09:00~11:4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4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1:40,下午 13:30~17:00;
汨罗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0-5180023股室职能: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会、局长碰头会、局长办公会、股长(主任)会和机关干部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机关档案管理,指导中小学图书室、文书档案室建设与管理;负责教育宣传、文秘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编写教育体育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