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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财政局

汝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6686218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汝州市煤山街道望嵩路116号、邮政编码:467500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期除外):周一至周五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 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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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财政局职能信息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岀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政策措施。

(二)起草全市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规章制度。

(三)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审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完善市、乡(镇)级政府之间事权、支出责任、财政收入划分方案的建议,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六)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负责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认定审核;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支出标准。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岀,研究提岀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服务业发展、商业流通旅游、粮食等支岀,研究提岀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商业流通、旅游、粮食、物资、供销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及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标准提高申报。

(十二)起草全市地方性税收制度规划,与汝州市税务局共同上报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审核。牵头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

(十三)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四)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全市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公物拍卖。

(十五)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落实地方政策性保险有关政策。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对地方金融类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管职责。

(十六)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拟订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相关风险预警机制。

(十七)监督检査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冋题,提岀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注册会计师会员证发放审核,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十八)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汝州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起草税收规范性文件及具体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汝州市税务局具体起草税收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文件由汝州市财政局组织审议后与汝州市税务局共同上报或下发;汝州市税务局负责对税收规范性文件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汝州市财政局备案。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职责分工。中共汝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人员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同意后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调任、政策性安置、工资核定、社会保障手续。汝州市财政局凭入减编通知单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录用、聘用(任)、调配、调任手续办理经费核拨、工资统发等手续。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合力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办公和限时办结制,不得自行设置其他前置审批程序。

2.市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职责分工。汝州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汝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承担市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3.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汝州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汝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汝州市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按规定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和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拟订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规划、建设、分配工作;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有关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处置提出初审意见,报汝州市财政局审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机关党组织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部分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市财政网络信息系统及财政广域网、政府、银行、国税、地税联网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内网系统建设及全市财政信息的存储备份系统建设;负责预算管理系统、国库支付管理系统、非税收支管理系统、财政统发工资等系统软件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全市财政部门计算机应用的管理、软件开发、硬件配置审查、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建立财政业务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和辅助决策信息系统平台,为各级财政部门的网络化提供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负责建设和管理财政内、外网站和财政信息资源的综合分析处理工作,为领导和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工作。......

(二)综合科(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 

负责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制度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相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及支出分配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收费标准制定;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参与政府性基金有关管理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相关建议;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标准提高申报工作。

(三)预算科

负责研究提出关于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负责全市预算编制和预算公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和中长期财政规划(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核等工作);汇总全市财政预算,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和调整工作,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组织全市收入;承担市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清理、整合、规范和统筹使用的意见建议;承担市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工作,办理市级财政与上下级财政间结算事项,批复乡镇(街道)财政决算;提出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审核意见。

(四)国库科

负责组织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负责国库资金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监督市级国库业务;制定和完善资金支付监管制度;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预算单位账户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负责审核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负责市级政府债及全市国债发行监管工作。

(五)行政政法科

负责承担行政、党派、群团、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行政单位和政法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

(六)教科文科

负责承担教育系统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科技、宣传、文化、体育、传媒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七)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本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八)农业农村科

负责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

(九)社会保障科

负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和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方面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监管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财政监督检查科(会计科)

负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加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财政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指导全市会计电算化、信息化工作。

(十一)企业科

负责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对所分管的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研究提出支持全市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建议;负责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编工作,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收支项目建议,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编报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商务、旅游、粮食、物资、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研究提出支持服务业发展和促进消费的财政建议;负责相关方面企业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专项储备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公物拍卖企业资格年检有关工作;管理地方政策性金融业务,研究提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财政建议;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对地方金融类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管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落实地方政策性保险有关政策;制定担保行业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有关制度;负责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和清洁发展委托等贷(赠)款管理制度,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和清洁发展委托等贷款的申请、转贷(赠)、资金使用、偿还、统计等工作;承办财政涉外经济合作与交流事务。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并调整全市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管理和监督全市政府采购活动;受理我市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  

(十三)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征缴、稽查和数据信息的汇总、分析;负责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使用、核销等工作,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十四)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负责管理市级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拨付和会计核算,处理和反映国库集中支付信息;负责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承担公务卡管理有关工作;配合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十五)债务科

负责研究政府债务政策,统一管理市政府内外债务和债权;编制政府债务预算决算和偿债计划;承担财政贷款资金的回收、偿还和还贷准备金的管理工作,对项目执行机构实施项目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审核工作。

汝州市财政局领导简介

平顶山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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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主要实现政务服务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等功能,逻辑上主要由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四大部分构成。 总体框架参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架构,由国家级平台、省级平台、地市级平台三个层。。。
汝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汝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75-6655666;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科:0375-6858666。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汝州市新体育场北电商大厦(广成路与农业路交叉口东北角)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冬季),15时至18时(夏季)。

汝州市人民政府
汝州市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75—6862215

办公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丹阳中路268号; 邮政编码:467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期除外):周一至周五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 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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