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特困人员的供养及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工作,负责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六)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婚姻登记责任,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殡葬管理监督责任,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新建、扩建经营性公墓审核;负责新建、扩建殡仪馆审批。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老年人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市儿童收养登记责任;负责华侨及港、澳、台居民收养子女登记管理;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监督、指导全市民政行业服务机构的安全工作,督促民政行业服务机构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汝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汝州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汝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汝州市民政局会同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汝州市行政区划图。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机关党组织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财务、人事、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社会救助科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老年人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特困人员的供养及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中央、省和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三)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及区划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工作,负责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四)社会服务科
负责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落实福利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的管理监督工作,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拟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负责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儿童收养登记管理;负责华侨及港、澳、台居民收养子女登记管理;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五)专项行政社会事务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全市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承担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协调市际、县(市、区)际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六)汝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市老龄工作的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意见;组织开展老龄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调查研究人口老龄化的现况、发展趋势及对策,为市委、市政府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提供决策依据。
(七)汝州市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
负责按照城乡低保政策的有关规定,负责对申请城市低保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对;负责对申请农村低保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对;负责对申请救助的家庭生活状况进行调查;负责对享受低保的家庭进行信息采集,并对其日常收入情况调查取证等工作。
(八)汝州市民间组织管理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民间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或者备案;对民间组织实施年度检查;对社会组织违反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民间组织违反登记管理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九)汝州市救助管理站
负责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
(十)汝州市社会福利院
负责公办社会福利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儿童收养后的具体工作。
(十一)汝州市殡葬管理所
负责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宣传,殡葬执法检查,殡葬职业教育,殡葬岗位培训。
(十二)汝州市殡仪馆
负责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服务、遗体安葬、丧葬用品服务。
(十三)汝州市民政稽查大队
负责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组织登记和管理、农村五保供养、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管理等相关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职责,具体实施各类民政执法活动。
(十四)汝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有奖募捐工作。
(十五)汝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在本级民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全市辖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负责对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定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负责协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协调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精神关怀等线上线下服务;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或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未保对象基本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及基层未保工作的开展,为推进农村、困境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及监护监督工作提供政策支持;支持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或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
咨询电话:0375-6655666;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科:0375-6858666。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汝州市新体育场北电商大厦(广成路与农业路交叉口东北角)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冬季),15时至18时(夏季)。
咨询电话:0375—6862215
办公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丹阳中路268号; 邮政编码:467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期除外):周一至周五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 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