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执行上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街道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的经济社会组织加强政治领导;领导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制定社区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在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政治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工作。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千部人事管理工作;统筹指挥调度区直各部门派驻机构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考核、监督工作。
(四)参与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对涉及辖区范围内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负责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等各项规划;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和管理工作;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开发、建设重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繁荣区域经济;负责辖区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城市管理、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编制和执行财政预算,协助搞好税征管理,做好财务会计、经济统计和财务审计等经济管理工作。
(五)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义务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制定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建立健全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
(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村)依法自治,促进社区(村)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驻区单位参与社会建设工作,建立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负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和重大疑难纠纷问题,做好社会稳定和基层信访调解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掌握本辖区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工作状态并及时反馈信息;做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做好统一战线和人民武装等其他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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