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负责社会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教育体育、卫生健康规划、计划。
(二)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监测分析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和措施。编制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目标,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推进服务业体制和机制创新。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县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市场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七)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城镇发展和区域空间布局等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九)研究拟定全县公检法司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县交通发展战略规划。
(十)分析研究全县工业发展趋势,组织规划实施重大工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全县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县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
(十三)负责全县境内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工作;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
(十六)负责中央预算内项目及省基建项目的申报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党建、工青妇及老干部、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档案管理、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等工作。
(二)综合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监测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和措施。编制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的发展战略、目标。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推进服务业体制和机制创新。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县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市场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社会事业股。负责社会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教育体育、卫生健康规划、计划,负责中央预算内项目及省基建项目的申报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城镇发展和区域空间布局等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公检法司建设发展规划,负责中央预算内项目及省基建项目的申报工作。
(五)工业能源股。分析研究全县工业发展趋势,组织规划实施重大工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全县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县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研究拟定全县交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中央预算内项目及省基建项目的申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县境内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工作;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行政审批股。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根据授权负责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七)物价办公室。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依法管理全县商(产)品价格、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价格成本监审、市场价格监测和价格成本调查,依法制定或调整价格和收费标准,对赃物、罚没物、车辆定损、抵押物、保险理赔物价格认证,对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中物品、国家赔偿、补偿事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进行认证评估,开展价格政策咨询服务等工作。
咨询电话:0379-66335200
办公地址:河南省嵩县白云大道副一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夏季9:00-12:00,13:00-17:00 冬季9:00-12:00,13:00-17:00
咨询电话:(0379)66311920;0379-66311928
办公地址:洛阳市嵩县行政路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夏季8:30-12:00,15:00-18:30;冬季8:30-12:00,14:3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