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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县级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县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中央、省、市、县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汛、排洪、除雪工作;负做好重大活动相关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城市管理行业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参与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技术鉴定工作。
(六)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及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含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日常监管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区户外广告、霓虹灯、门头牌匾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停车行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照明和景观亮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园林绿化行业管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县管绿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管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地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县管公园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地的资源调查、评估、规划论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的绿化彩化工作。
(十二)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十四)负责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养护管理。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管理;纳入政府PPP项目或县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其配套绿化工程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建成后PPP项目按合同约定移交县城市管理局,其余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县城市管理局。
2、与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局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拟订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制定相关专业规划和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维护的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城市管理局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对涉嫌违法广告内容进行查处。
3、与规划、建设以及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管理、水利等部门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职责分工。城市规化、建设以及其他主管部门负责专业技术强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城市规划核实、专业技术鉴定、资质资格和专业技术核准、质量安全监督检査、工作中发现违法事项移交、行政处罚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落实等;县城市管理局执行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和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健全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信息及时通报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应将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通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提出管理建议。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党务工青妇、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县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财务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部门年度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年度决算工作;负责拟订年度资金使用计化,做好各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结算工作;负责机关各类财务票据的申领、核销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收支、政府采购业务指导、审核、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非税收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行业统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组织拟订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听证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宣传教育;承办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局系统网络與情、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110联动事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承办、转办、督办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负责信访事件的信息整理和反馈工作;根据授权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公用事业股。负责拟定城市燃气、供热、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管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引用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城市照明和景观亮化行业管理工作。
三、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现场信息和处理结果信息收集、分类、处理和报送,随时掌握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实施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的实时监控;负责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对城市管理状况及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负责组织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电子台账,实施信息管理;负责办理群众热线诉求事项和县110联动指挥中心交办事项;负责城市管理应急事项处理。负责数字化管理系统调试、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职能;负责统筹、协调、调度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各类问题;负责指导乡镇(社区)、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二级平合业务工作;负责受理信息采集队伍、社会公众及媒体等反映的城市管理信息,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分解,确定责任单位,及时指挥派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受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行使行政处罚、强制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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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洛阳市汝阳县隆盛路与朝阳路交叉路口南侧(汝阳县人民医院西侧约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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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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