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洛宁县城市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规格,挂洛宁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局机关内设四个股室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会同县财政局部门编制拟定城区环卫经费资金分配使用计划。
2、政策法规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根据授权统一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3、市容管理股: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日常监管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霓虹灯、门头牌匾设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容秩序相关专业规划和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停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机动车停车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对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环卫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和环卫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含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参与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与移交等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环卫设施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应急除冰雪工作。
4、绿化管理股:负责城区绿化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城市现状绿线的划定监督工作;负责县级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移交及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绿化资源普查、建档和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的普查、建档和保护工作;负责城区绿化彩化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县管公园规划、设计的制定与调整工作并监督指导规划实施;组织审核县管公园重要建设项目方案、服务性经营方案并指导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县管公园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局下属二级机构及职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承办中央、省、市、县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具体包括:
1、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城市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含建筑垃圾)处置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权。
城市环卫管理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市政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研究拟订有关市政建设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道路绿化的日常管理和维(养)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含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园、绿地的建设、管理和养护。
3、负责对城区影响环境卫生设施的拆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物的收集清运、清扫,并监督、检查、协调指导两镇一乡的环境卫生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除雪工作;负责做好重大活动相关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1、负责制定统一的检查考核办法、规则和标准;负责对各部门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检查考核、公示检查考核结果;负责评比表彰和实施奖惩;负责监督各部门及时解决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2、研究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办法,完善和健全数字化监督、管理、评价体系。
3、负责坐席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4、负责信息采集员的配置、招聘、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确保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及时、有效。
5、负责城市管理信息传递系统、处理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6、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行期的日常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咨询电话:0379-66236118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宁县永宁大道昌瑞大厦一至三楼 邮编:4717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夏季)14:30—18:00(冬季)
咨询电话:(0379)66231861
办公地址:洛宁县兴宁中路136号 ;邮编:4717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夏季);14:30—18:0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