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医疗保障局职能信息
隆回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实施相关地方性政策、负责医保基金监管、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管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等。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地方性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全县医疗保障资金筹措,落实医保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措施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负责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工作,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落实上级有关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隆回县医疗保障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