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劳动力的合理转移、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促进外向型农业的发展。
3、参与提出有关大宗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农村信贷、农业保险、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建议;贯彻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4、参与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和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全县有关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预测并发布相关农产品、人才等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的管理及监测。
5、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特产(大蒜、辣椒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指导特产作物的生和管理、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及项目实施,产品市场调查研究、信息网络服务;组织实施作物种苗及其产品的检疫、管理工作。
6、组织、指导、协调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用地,未被利用的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作物的植物检疫;行使农业行政监督管理权。
7、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点农业技术的开发和重大农业科研课题的协作攻关;负责农科教成果申报、鉴定、筛选及推广;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的开发。
8、监督实施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指导农产品安全标准,指导农产品安全标准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9、参与农业基本建设资金、财政支农资金、农业抗灾救灾资金等农业专项资金及其它相关资金的管理。
10、负责农药的药检工作;指导本区域内植物的检疫以及监测、发布和控制扑灭工作。
12、起草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性规章,制定有关标准。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
1、协助局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政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负责保密、档案、后勤、安保等工作,承办文秘、统计、接待等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
2、协助局领导起草制定局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政务督查和领导批示的督办工作,做好来文来电登记、拟办、分办及督办;负责局发文的审核、送审、编号、送印和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年度计划、总结和有关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5、负责局会议的会务、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及编发。
6、负责农业、政务信息的编发工作。
7、负责各类来信来访、办理和督办工作。
8、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
主要职责:
1、主管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工作。
2、指导全局政治思想、局属单位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3、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单位人员的职称晋升工作,协助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负责调资晋级工作。
4、负责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调配、任免以及后备干部的培训、选拔工作。
5、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主要职责
1、负责农业基本建设资金投资及农业项目资金的计划管理;
2、负责编制事业费和各项支农资金预算方案,并做好安排落实工作;
3、搞好本系统的财务审计;
4、指导农业局行政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5、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利用。
(四)发展规划股
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生产规划、培训规划等。
2、编制农业项目规划、可行性报告、项目计划书等。
3、协调农业各产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
(五)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价格等农业信息的收集。
2、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3、负责全县农作物生长各个时期苗情、供水、供肥情况,受旱、受涝情况,大宗农作物产量预测、实测工作。
4、做好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371-22798268,0371-28666636
办公地址:杞县经四路综合服务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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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夏季 8:30-12:00,15:00-18:30;冬季 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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