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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县与乡镇、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制定的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管理制度。
3、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全县各级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全县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申报工作。
4、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管理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支出;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5、负责全县税收政策调查研究;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县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
6、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监督和管理,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拟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指导财政评估业务;管理监督公物拍卖和国有资产交易市场;负责县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和使用。
8、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9、拟定全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县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负责小城镇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
10、拟定和执行国家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1、执行国家、省、市,国内、国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地方性政策及配套方法,组织参加政府债务的谈判和磋商,草签有关协议并管理政府债务。
12、参与全县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拟定并监督执行住房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管理住房资金。
13、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行业的会计制度;依法监督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业务活动,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
14、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对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检查工作。
15、制定全县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投资评审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竣工决算的评审工作,并出具评审结论或意见。
2.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评审及有关管理工作。
3.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评估咨询及评价工作,为财政局提供投资项目前期决策分析及项目建成后效益评价等信息资料。
4.负责组织实施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查的投资评审业务。
5.组织制订和实施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建立项目档案,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档、存档和保管。
6.承办有关股室委托的项目评审业务工作。
7.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经建股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建设工程概、预、决算审核办法。
2.牵头与有关部门落实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筹集项目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追踪问效,以及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
3.建立和完善全县基本建设项目库,保持上、下信息通畅,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4.调查研究全县基本建设情况,及时掌握建设投资变化趋势,研究基本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
5.加强全县基本建设国债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做好项目效益评价工作。
6.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决算审核等管理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7.负责我县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
8.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采购办
主要职责
1、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制定我市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程序。
2、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参与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批复;具体组织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及资金支付的审核等。
3、政府采购目录调整。根据《政府采购法》、市级政府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对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门槛价、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做出适当调整,报本级政府采购批准执行,并报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汇总、分析、上报政府采购信息。
5、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审批采购人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的集中采购项目,以及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和有特殊要求的分散采购项目。
6、政府采购投诉管理。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和处理下级财政部门的行政复议。
7、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法律、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监督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考核督查政府采购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督查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业绩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和违法违规行为。
8、协调、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四)行政政法股
主要职责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
1、审核分管部门的年度部门决算。
2、办理日常人员工资经费增减变动的审核。
3、负责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审拨和监督使用。
4、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临时预算报告的审拨。
5、对归口管理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国资股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使用、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3.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预算和审批购置事项;
4.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工作;
5.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城镇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清产核资工作。
(六)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处理机关日常政务。
2、负责局内公文处理工作,对收文进行收签、拆封、登记、编号、分送、催办、清退、立卷、整理、归档、销毁等工作,对发文进行编号、登记、分类、交发等工作;
3、负责对有关综合性文件及各类汇报材料、通知的起草、打印、校对、登记、发送等工作;
4、负责局内宣传和信息的采写、修改、校对、登记、上报等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日常纪律监督、检查,及各股室、各财政所年度目标考评的总结、登记工作;
6、负责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保密法》规定负责机要文件的收发、管理等工作。
7、负责文印室的日常管理;
8、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文明办公,微笑服务,树立窗口形象;
9、负责机关卫生、劳动、值班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10、负责局内会议及各类集体活动的通知、筹备、组织工作;
11、负责局内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工作;
12、负责局内大、小会议室管理工作;
13、负责机关来客招待及机关食堂管理;
14、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和调配;
15、负责协调、处理信访和办理“两会”建议、提案以及其它事务;
16、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制定并检查、督促落实局机关工作作风及制度建设;
1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合股
主要职责各单位年初应编制年度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每月拨款一次,各单位应根据年度收支预算和当年实际在每月七日前报送上月支出和本月预算。
二、审核拨付财政专户资金的依据:根据各单位年度分月用款计划和相关用款进度及缴款进度、结合财政专户库存情况及单位实际需要,业务股室会同主管领导共同研究拨款意见报局长审批拨付。拨款时有专人拨付,主管审核,负责银行明细的会计人员核对。
三、拨款公章由专人保管,拨款时要加强监督,严格审核无误后送预算股办理银行拨款。
(八)基层财政综合管理股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全年村级经费预算、决算工作。
2、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科目进行记账与核算。
3、按季度编制会计报表。
4、协助乡镇做好村务公开及财务档案的建档工作。
5、加强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指导乡镇做好村级经费管理,按政策分解到村、落实到村,确保农村大局稳定。
(九)社保股
主要职责
1、参与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
2、研究提出民政、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残联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议;
3、负责财政支持项目的资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4、拟定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
5、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6、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7、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负责有关社会保障政策的协调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障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
9、预测社会保障资金收支对财政的影响,并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措施;
10、贯彻执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和保障事业的财务制度,制订具体管理办法;负责上述各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11、管理上级财政下达和我县财政安排的优抚安置经费、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救灾救济补助费(包括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和特大自然灾后重建补助费等)、卫生专项补助经费,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等社会保障资金;牵头研究制订补助标准、办法和相应的财务制度。
(十)财务股工作
主要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2、负责局机关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及预算的执行。
3、精通会计核算的各项业务,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帐务处理,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向领导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数字,做好会计资料、原始凭证的汇总及归档。
4、负责机关各部门的日常会计核算和原始凭证的审核、收集汇总及报帐工作。
5、配合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各股室的资产登记造册,定期清查盘点,清点结果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
6、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计划拟定、购置及发放工作。及时进行保安保洁费、电话费和电费等费用结算,确保机关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7、按时发放事业人员的绩效工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生活补助。
8、负责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9、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咨询电话:0371-22798268,0371-28666636
办公地址:杞县经四路综合服务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夏季 8:30-12:00,15:00-18:30;冬季 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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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财政局各股室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一)投资评审中心联系方式:0371-28963317(二)经建股联系方式:0371-28963330(三)采购办联系方式:0371-2896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