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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开封市祥符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371-2666220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宏达大道南段271号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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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能信息

开封市祥符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开封市祥符区文物局牌子。

中共开封市祥符区委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开封市祥符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受中共开封市祥符区委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开封市祥符区委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相关工作。

 职能转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统筹文化事业、广播电视、文化产业、旅游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提高我区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正确处理文物保护、文物管理和文物利用之间的关系,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文物对文化高地建设和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开封市祥符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区委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关于文化工作和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和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旅游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物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事业统计工作;编制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并监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四)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文物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旅游和文物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和文物事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五)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全区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旅游惠民,推动文化惠民、文物惠民工程实施。

(七)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融合化建设。

(八)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和文物事业,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十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

(十三)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审核文化遗产申报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规划、管理、保护、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负责全区考古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

(十四)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抢救、征集等工作,协调博物馆之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五)领导开封市祥符区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产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目标管理工作;承担党务政务公开、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保卫、督办、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的对外交流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宣传统战、老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并监督落实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产业发展经费计划;监督执行区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等事业经费;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组织筹措重点建设资金,并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业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指导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全区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旅游、新闻、文物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及聘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间艺术人才职称的受理、申报工作;负责信息统计相关工作。负责区委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二)业务股。负责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文艺团体;推动各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区旅游演艺创作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对外合作交流宣传推广工作;承担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等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文化公园建设。 

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网络安全播出及技术保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质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协调推进全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监管、审查全区广播电视节目,指导、监管全区重大理论文献片、记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承担全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国重点文物单位和省级、市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关审核上报;管理监督全区文物考古工作;负责全区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文物资源调查;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及建设控制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核;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规划、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文物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负责全区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区文物鉴定工作;负责社会文物和文物经营活动的管理;负责博物馆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挂法制股牌子)。承担文化、广电、旅游、文物行业项目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局窗口建设管理工作。对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拟订全区文物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处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行业标准化工作。


开封市祥符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领导简介

开封市政务服务网办事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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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落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翁杰明指示精神,实现网上审批100%的目标,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方向,使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成为常态,赢得了群众和企业点赞。 一、科学谋划,有序推进,变化从顶层设计开始 。。。
开封市祥符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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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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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71)26661011

办公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县府东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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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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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71-22700063

办公地址:开封市祥符区经一路开封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北侧约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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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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