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监督检查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区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级科技项目;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和高新技术管理等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组织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培育。
(三)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研究和规划全区工业产业投资布局;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建议;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
(四)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规模工业企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工业项目的申报、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归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调减轻工业企业负担工作。
(五)负责开展新型工业化及工业企业成长“十百千”工程的推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区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建立服务工作体系;承担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研究提出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和完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
(七)参与拟订工业能源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综合协调节能减排和循环化改造等相关工作。
(八)综合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水运、管道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九)负责工业信息化工作。参与拟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的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协调推进人工智能和数字产业发展工作; 负责指导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推进全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负责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组织推进人工智能和数字产业重大项目和应用推广,推动人工智能和数字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十一)负责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军民融合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国家、省、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大事项。
(十二)拟订全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指导归口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中央、省、市企业的改革改制和稳定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株洲市石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