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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医疗保障局

醴陵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1-04

负责人:邹家全

官网: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0v09Lp2TQxGibSiaQibGaUbkQ&areacode=4302819990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醴陵市渌江产业发展中心15楼

联系电话:0731-2323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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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医疗保障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株洲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医疗保障配套措施、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台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和信息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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