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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元月,内乡县自然资源局挂牌成立。根据单位工作职责,设立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执法监察和行政审批服务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内乡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规划管理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矿业权管理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下设湍东分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测绘队、土地储备中心、监察大队、地产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内乡县菊潭地产评估责任有限公司8个局属单位,下辖城关、灌涨、王店、余关、七里坪、马山、板场、夏馆、大桥、师岗、瓦亭、桃溪、乍曲、赵店、赤眉15个国土资源所。
内乡县国土资源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落实国家国土资源调控政策,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制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和指导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全县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指导和审核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参与报请国家或省、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核工作;负责县级权限内的采矿权租赁、承包经营批准。
(四)负责规范全县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和未利用土地开发、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家和省、市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申报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全县地籍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全县重大土地调查专项。
(七)承担全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责任。贯彻落实省、市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落实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反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法管理全县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并承担相应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全县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评价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资料和地质勘查成果;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勘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全县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参与拟订我县土地、矿产资源经济措施和专项收入分配、使用管理制度,参与国土资源有关资金、基金的收取、使用和财务监管;参与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矿产资源收益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十四)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规划、全县基础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全县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的责任,依法查处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负责维护全县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组织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五)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负责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的审查和推荐工作;开展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和实施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指导国土资源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十六)负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法规的措施。拟订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办法;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十七)负责全县国土资源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单位工作职责,县国土资源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信访股)
咨询电话:0377—83978500
办公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永顺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左岸皇朝12号楼下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冬】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咨询电话:0377—65328999
办公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大成东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