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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8、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性措施,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相关防护标准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市拨付我县的资金、县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级、市级、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12、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林业局内设生态建设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股4个机构
事业单位
下属林业技术推广站、湿地公园保护中心、林业稽查大队、国有林场和苗圃场五个二级单位。
咨询电话:中心办公室0377-67985066 中心业务室0377-67986266 中心督查室0377-67966588 中心政务服务投诉电话0377-67986201
办公地址:社旗县赊店镇红旗西路行政审批中心六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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