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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6号),设立衡山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
(二)综治法规股。
(三)人事股。
(四)师训股(语委办公室)。
(五)基础教育股。
(六)计划财务股。
(七)审计股。
(八)体艺股。
(九)职成民管股。
(十)教育督导办公室。
(十一)行政审批服务股。
二级事业单位:
(一)衡山县招生考试中心。
(二)衡山县教育教学研究室。
(三)衡山县教育信息中心。
(四)衡山县教育资助中心(县教育扶贫办公室)。
(五)衡山县教师档案中心。
(六)衡山县教育技术装备站。
(七)衡山县勤工俭学站。
(八)衡山县教育基建中心。
(九)衡山县学前教育中心。
(十)衡山县教育党建宣教中心。
(十一)衡山县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十二)衡山县基层学校财务集中核算中心。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
(三)负责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承办中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调整、更名、撤销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或申报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资源的配置,优化各乡(镇)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教职工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奖惩和劳动工资业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负责中小学校和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考察、选拔、任用。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六)统筹管理本系统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预算、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监管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指导、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七)负责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注册、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定全县师资建设发展规划、教职工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的自学考试工作。
(十)指导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订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县勤工俭学、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三)组织、指导全县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和全县教育内部审计等工作。
(十四)统筹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十六)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拟定全县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教育工会工作。
(十八)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34-8811333传真:0734-8811459
办公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市教育局办公大楼;邮编:421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咨询电话:(0734)5812451
办公地址:湖南省衡山县解放南路99号 ;邮编:4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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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5月1日-9月30日)
咨询电话:0734-5825450
办公地址:衡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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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